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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夏『漫』活,創意說『畫』」 法務部111年全國學生犯罪預防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辦法

「炎夏漫活,創意說畫」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辦法


111年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海報

 

一、 活動目的

本活動希望透過舉辦漫畫與創意短片徵選活動,鼓勵學生以漫畫特有的聯想、詼諧、趣味、幽默及創意短片製作之方式,引起學生對反酒駕、反毒、反賄選、性剝削及洗錢防制犯罪預防議題的注意,建立正確認知並了解其危害,讓預防被害觀念向下扎根,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二、 徵件主題

(一)反酒駕(例如:法務部有關酒駕的相關政策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酒駕處罰的新規定等)。
(二)反毒。
(三)反賄選。
(四)洗錢防制(含線上遊戲詐騙、奪取(騙取)線上虛擬寶物或虛擬貨幣、擔任詐騙集團洗錢車手,出賣或提供個人銀行帳戶、提款卡、網路遊戲帳號和密碼給別人)。
(五)兒少性剝削(含不拍攝、不上傳、不留存私密照,青春不交易,隱私不傳佈!)。

 

三、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
協辦單位: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執行單位:原采有限公司

 

四、 參賽資格

凡對漫畫與短片創作有興趣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組投稿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限一件並以最高得獎金額之獎項為主。

 

、 參賽組別

共分二大類,參賽組別以111學年之在學學籍為準。

(一)漫畫類:

1. 國小一~三年級組
2. 國小四~六年級組
3. 國中組
4. 高中(職)組

(二)創意短片類: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六、 徵件規格

(一) 徵件規格

1. 漫畫類:

(1) 尺寸:本次參賽作品可轉為數位圖檔遞件或以圖畫紙四開(39×54公分)郵寄遞件。單格、四格或多格之漫畫形式皆可。

(2) 以數位圖檔遞件者,請保留原始檔,上傳之每張參賽檔案大小必須調整至5MB 以下,單張尺寸2400*2400像素。作品解析度:300 dpi(以上)。作品檔案格式:副檔名需為 .jpg、 .png之檔案格式。

(3) 作品頁數:限乙張完成,內容最多可4分格組成,內頁分格尺寸及方式不拘。

(4) 不限橫向縱向、平面,黑白或彩色皆可,創作媒材不限(水彩、油畫、蠟筆、彩色筆、水墨…等)。

2. 影片創作:

(1) 參賽作品影片長度 2-3 分鐘(含片頭片尾)。

(2) 參賽作品須為 111 年 6 月後攝製完成。

(3) 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 HD 檔案),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布時止。

(4) 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5) 拍攝方式可採取真人演出或動畫形式,影片類型不限,亦可組隊參加(每隊最多10人)。 

(6) 像素需至少為 1920(W)×1080(H)之avi/mov/mpgwmv/mp4 格式。

(7) 倘參賽作品入圍決選,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8)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9) 得獎作品依承辦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限內繳交 30秒得獎作品精華短片。

(二) 取材可參考下列網站:

1.法務部反毒大本營
https://antidrug.moj.gov.tw

2.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126952/post

3.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theme/ndd       

4.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https://enc.moe.edu.tw 

5.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影音專區)
https://www.amlo.moj.gov.tw/1461/31062/1490/Lpsimplelist

6.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lp-44-1-xCat-14.html
https://www.mohw.gov.tw/lp-44-1-xCat-03.html

 

七、報名繳交資料

(一) 參賽者投稿基本資料

(二) 漫畫創作組:

1. 網路報名:將作品掃描或翻拍為清晰電子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MB,請自行將手繪稿掃瞄或使用相機、手機等器材翻拍(需光線充足、細節清楚,否則將影響評分)轉換為 JPG 檔,將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並填寫報名表,進行線上報名。

2. 紙本報名:請至活動官網列印報名表,填妥表格後連同畫作一併寄至:22068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412巷28號1樓原采有限公司(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 收。

3. 通過複選之作品須提供作品原稿,並於名單公告後,接到通知5日內寄出,並於11月1日前寄達(郵戳為憑),將作品原稿郵寄至22068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412巷28號1樓  原采有限公司(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 收,逾期視同自行放棄決選參賽資格。

(三) 創意短片組: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表,並附上Youtube影片網址(影片資訊需設為不公開並開放嵌入碼)

(四) 作品標題:中英不限,20 字內

(五) 創作理念:中文,100 字內

 

八、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1年6月24日(五)開始至111年10月7日(五)止。紙本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二)活動詳情及線上報名請至

(三)服務信箱:mojyouth2022@pgs.tw

(四)服務專線:(02)2962-8528分機10

 

九、獎項獎勵

(ㄧ) 漫畫創作:

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十名。

第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盃一座。
第二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盃一座。
第三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盃一座。
佳   作: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二) 創意短片:可個人或組隊參加(每隊最多10人)。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盃一座,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獎盃一座,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一座,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佳  作:五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三) 參加徵件作品數量達15件以上(含15件)的學校,本部將致贈感謝狀。

 

十、注意事項

(一) 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二) 參賽作品評定後,除由廠商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者外,評審會議後並將得獎名單刊登於競賽活動網站、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Facebook。

(三)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得典藏、重製、公布、借閱、發行、複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使用。

(四)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或大圖輸出列印再著色,短片規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獎盃(狀)。

(五) 影片中所使用之素材(包含音效、音樂、動畫等),請務必自行於參賽前取得版權或合法使用權,並將授權書或證明資料一併附於報名資料內。

(六)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 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s://www.mojyouth2022.tw

 

新聞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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