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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我‧短漫畫比賽

壹、活動宗旨

我們的生命記憶中,總有漫畫的存在,穿越漫畫創作的長廊,我們看見多 元可能與無限力量。本比賽鼓勵民眾透過短漫畫創作發揮創意,運用漫畫的圖文及故事性,展現自我價值、社會關係與藝術多樣性,間接影響更多人理解並認識漫畫,讓漫畫成為生活表述的一種溝通媒介。比賽秉持公開透明,參賽者依比賽辦法投稿,由專業委員評審,並透過網路平臺進行人氣票選,凡入圍決 審之作品與網路人氣獎獲獎者將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進行展覽。

 

貳、創作主題:畫「我」

「漫畫」是以有限的畫幅來強化作者想表達的意念,透過分鏡的編排、故事的對白及圖像的設計,透過詼諧誇張甚至變形的圖像來達到趣味吸睛的效果,同時也乘載著創作者對於生活態度與想像,內容豐富且天馬行空。

本比賽主題為「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我」。我有「我」特別 的視野、想說的話語,以及外表看不到的豐富色彩。請大家畫出自己的故 事,創作內容可以是:我的生活、我的內心、我的夢想、我所在的時間地點、我眼中的世界,或是其他與「我」相關的有趣事物。請以漫畫為鑰匙,打開自己,把最真實的一面呈現給大家吧!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

 

肆、參賽辦法

(一)參賽條件:凡國小(含)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領有居留 證之外籍人士皆可參加。唯本比賽之評審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比賽分為兩個組別:

  • 大專社會組: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須提供身分證或居留證之影本。
  • 學生組:高中職以下(含)之學生,須提供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相關在學證明文件之影本。18歲(含)以下須提供家長同意書。

(二)報名費用:免費。

(三)投稿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投稿1件作品,且不接受團體創作,限尚未公開發表或得獎之繁體中文作品。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參賽資格者,不予評審。除報名文件外,不得在稿件上標示作者姓名、筆名、簽名或標示記號。如發現以上狀況,承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修改稿件,未能修改者,承辦單位將以白色或黑色方框遮蓋稿件上作者名稱或記號,敬請見諒。

(四)作品內容:4頁至8頁A4短漫畫,內容呈現與版面配置方式不限,黑白漫畫、彩色漫畫、電繪或手繪皆可。

(五)交件方式:參賽者須於5月31日(三)前完成以下3步驟:

  1. 填寫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ewf1poqxhAnchLVk6

  2. 郵寄報名文件:https://reurl.cc/l0lZ1Q 下載報名文件,包含活動報名表、個人資料蒐集與作品授權同意書、退件申請書(如需要)。未成年參賽者須檢附家長同意書。填妥後,寄至40442 臺中市北區華中街15 號 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收。收件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若未於期限內寄送將喪 失其參賽資格。

  3. 作品交件:

完成報名以上報名3步驟,承辦單位將於3日內寄 E-mail 通知報名成 功。如有疑問可來電至04-22070976 分機18 李小姐 或 分機11 林先 生。

(六)網路人氣獎投票:為推廣參賽之原創漫畫,本比賽規劃網路人氣投票活動,所有參賽作品將統一由承辦單位上架網路票選平臺,於投票期間公開所有參賽作品,歡迎民眾票選最喜愛之作品。

  • 投票期間:110年6月4日(五)至6月21日(一)
  • 投票平臺:plus1.today:https://reurl.cc/NXxlLp

 

伍、獎勵辦法與評分說明

本次比賽希望能透過漫畫的圖文及敘事想像築構出每一個獨特的「我」。獲 獎名單公布後,將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舉辦比賽得獎作品展,展示入圍決審與網路人氣獎之作品,讓更多人走入漫畫、感受每件作品的光芒與溫度;亦期待透過博物館式展覽,實踐國家漫畫博物館的初衷與理念,期盼臺灣漫畫能感染更多人,共享愛漫畫的心。

展示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預計展出時間:110年7月4日(日)至10月17日(日) 

【大專社會組】

  •   評分比重:故事完整性20%、故事流暢30%、表現技巧25%、主題創意25%。

  •   優勝獎(1名):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

  •   佳作獎(5名):獎金新臺幣 8,000 元,獎狀乙幀。

  •   入圍獎(4名):精美小禮物乙個及獎狀乙幀。

  •   網路人氣獎(1名):智慧型平板電腦乙臺、精美小禮物乙個及獎狀乙 幀。

【學生組】

  •   評分比重:故事完整性20%、故事流暢30%、表現技巧20%、主題創意30%。

  •   優勝獎(1名):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獎牌乙面。

  •   佳作獎(5名):獎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乙幀。

  •   入圍獎(4名):精美小禮物乙個及獎狀乙幀。

  •   網路人氣獎(1名):智慧型平板電腦乙臺、精美小禮物乙個及獎狀乙 幀。

兩比賽組別若收件數量不足或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 議該項目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投票獎勵】精美小禮物(15份)。※凡參與線上投票並正確預測獲獎名單之民眾,即有機會獲得精美小禮物,獲獎者將由電腦隨機抽出,共計15名,名單預計於6月23日公布於「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官方粉絲專頁。

 

陸、 比賽時程

 

柒、獎項領取

(一)獲獎名單將由主辦單位於110年7月1日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網站上公佈,另外同步以 E-mail 方式通知獲獎人,請獲獎者出席110年7月4日(日)之頒獎典禮並領取獎項。若因疫情影響或其他突發狀況導致頒獎典禮延期舉行,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領獎方式。

(二)若無法親自領獎者,可委託他人持獲獎者之授權證明書領取;未於頒獎典禮當日領取者,主辦單位將於頒獎典禮後另行郵寄補發。

 

捌、紙本作品退件說明

(一)欲辦理退件者,請依規定填寫「退件申請書」,並連同報名文件(個人資 料蒐集同意書、活動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一併寄至指定收件處。

(二)紙本作品將於頒獎典禮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退件;電繪作品恕不退件。

(三)若未於報名期間申請退件者視同放棄其退件權利,紙本作品將由主辦單位保管處理。

 

玖、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 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二)參賽者絕對尊重評審團之決議,且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三)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報名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如因資料不實以致無法聯繫,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之內容呈現不得洩漏個人資料,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賽者在郵寄、寄送電子郵件時,或承辦單位在寄送紙本作品退件時,有任何因網路、郵寄、電腦等非承辦單位之負責事由,而使紙本資料、紙本作品或電繪作品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恕不負責,投稿者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本次得獎作品(含圖片及文字)與創作理念等相關資料同意無償、非專屬授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下稱機關),於10年內機關及機關授權之第三人,得使用於漫畫研究及教育推廣等用途。

(七)本次得獎作品(含圖片及文字)與創作理念等相關資料同意無償、非專屬授權機關,使用於本比賽之網路平台票選活動,以及機關本年度「畫 我‧短漫畫比賽」之得獎作品展、111年至112年之漫畫特展及其移展中,使用方式包含前述活動及展覽之展覽內容、宣傳與報導、成果紀錄、館務報告等。

 

拾、 辦理單位及聯絡方式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洽詢電話:04-22070976 分機18 李小姐 或 分機11 林先生
  • 比賽收件與諮詢信箱:2020comicmarketing@gmail.com 
  • 報名文件收件處:40442 臺中市北區華中街15號 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拾壹、 其他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解釋及取消「畫我‧短漫畫比賽」之權利,若有異動將即時公告於「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Facebook 粉絲專頁 以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官方網站。

(二)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官方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ationalComicMuseum

(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官方網站:https://www.nmth.gov.tw 

(四)官網活動資訊頁面:https://reurl.cc/4yNjYV 

(五)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ewf1poqxhAnchLVk6 

(六)網路人氣獎投票平臺:https://reurl.cc/NXxlLp

 

資訊來源: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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