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屆金漫獎即日起受理報名,歡迎踴躍參與!
為促進國內漫畫產業發展,文化部每年持續辦理國家級獎項「金漫獎」,獎勵優秀漫畫家及相關從業人員;為進一步向下扎根培育臺灣漫畫創作人才,爰辦理「青漫獎」,期透過青少年漫畫創作競賽,鼓勵青少年接觸臺灣原創漫畫,獎勵及培育青少年漫畫創作人才。
本次獎勵作業採全線上申請,相關要點及文件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114年「青漫獎」報名簡章
報名參賽資格
一、團體組
(一)參賽者應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及七技前三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應以學校(含實驗教育機構,以下同)為單位進行團體報名,每所學校以報名2組為限,每組應有2名以上參賽學生,並至少有1名指導教師。
二、個人組
參賽者應為以下身分其中之一: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及七技前三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中華民國國民。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團體組由學校代表報名、個人組由參賽者自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填寫參賽資料,並檢具以下報名資料上傳至網路報名系統:
一、報名表。
二、參賽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報名團體組,團體內每一位參賽學生皆須繳交) 。
三、參賽作品電子檔:團體組請以「學校-作品名稱」進行命名,學校及單位請填寫全名,勿使用簡稱;個人組請以「姓名-作品名稱」進行命名。
四、身份證明檔案:團體組應繳交每一位參賽學生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個人組應繳交參賽者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若參賽者非在學學生則免繳交學生證資料。
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應為原創漫畫作品(團體組應由參賽學生共同進行創作) ,主題、色彩無限制,手繪或電繪不拘。
二、參賽作品應未曾獲獎、公開發表或出版(含自媒體),禁止使用生成式AI創作或以二次創作作品參賽,且不得有抄襲、頂用他人名義參賽或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三、繳交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一律以電子稿件繳交,若為手繪作品,請繳交高清晰度掃描電子檔,勿使用相機翻拍。稿件檔案須為RGB色彩模式、解析度300dpi以上之完整頁數 PDF檔案,如規格不符則無法進入評審。
(二) 團體組參賽作品形式可為頁漫或條漫,惟須符合下列規範:
1. 頁漫:作品頁數 17-46頁 (含封面) 、作品尺寸A4 (即210mm*297mm),橫直不拘。
2. 條漫:作品總格數40格以上、作品尺寸之寬度為800px、總長度以不超過250,000px為原則。
3. 無論頁漫或條漫皆須為單篇完整故事。
(三) 個人組參賽作品形式限為四格漫畫,惟須符合下列規範:
1. 作品尺寸為A4(即210mm*297mm),橫直不拘。
2. 作品頁數 1-4 頁,且每頁應切分為 4 格,格子之形狀、大小、配置可自由決定。
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文化部將邀請國內資深漫畫家、編輯及相關從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評審出獲獎作品;評審委員另得依團體賽參賽作品之分工項目,針對團體中表現優秀之個別參賽學生,選出評審特別獎(如優秀編劇、繪畫、分鏡等)。
二、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就參賽作品之原創性、故事性、繪畫技巧、完整度、創意表現等綜合考量。
※ 更多詳細內容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114年「青漫獎」報名簡章 詳閱。
承辦人: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鐘先生,02-8512-6491
資訊來源: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